2004年4月1日《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6号)实施以来,全省依法批准开办药品批发企业149家,加上原有的批发企业,目前,山东省的法人药品批发企业已达400多家,下设非法人药品批发机构390家。
就济宁市的情况来看,依法批准开办药品批发企业16家,全市有药品批发资格的新老法人药品批发企业已达30家,还有非法人药品批发机构27家。
从企业经营、市场销售状况看,市场竞争激烈,利润空间狭小,投资风险增大。为此,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投资者,要重视市场分析和投资效益分析,谨防造成投资浪费。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