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动意义
每个家庭或多或少的存有药品,这些药品超过一定期限后就失去了药品的本来作用,不能继续使用。部分药品还具有强烈的毒性作用,随意丢弃,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被不法分子改换包装后出售,更将严重危害人们身心健康。
二、 活动程序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具有合法资质、质量管理较好的药店中指定一定数量的药店作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销毁定点药店。
定点药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销毁。
定点药店应使用《过期药品回收登记表》,详细记录所回收药品的品名、批号、生产单位、回收数量,并由送交人签字。
定点药店对送交量较大的应给予奖励。
三、定点药店
湖西大药房:6219968
康星药店: 6220796
第二零售部:6226895
鱼丰药店: 6253617
城南药店: 625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