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药械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队:
现将《鱼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药械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八日
鱼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药械监管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治疗流感类药械监管,确保防治甲型H1N1流感药械供应和质量安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现制定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药械监管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负责流感防控和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药械市场整治,打击制售假劣药械和非法经营行为。
(三)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所需药械的采购、供应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关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协调全县药械监管工作,应急处置流感防控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责任分工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宣传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负责案件查处中的法律适用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
(二)药品市场监督科负责组织协调甲型H1N1流感防控所需药械的监管及流通领域保障药品和所需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和治理工作。
(四)药品稽查队负责甲型H1N1流感防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药检所负责甲型H1N1流感防控所需药品的质量抽验工作。
四、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监管责任的落实。
(二)摸清底数,保障供应。有关科室要摸清底数,切实掌握经营企业药械保障情况,必要时建立药械品种、数量登记制度。要加强药品质量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药品的储备、供应工作,确保库存药品充足、购销渠道畅通,及时满足当地医疗机构防治甲型H1N1流感疾病治疗的用药需求。药品经营企业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积极组织货源,满足医疗需要,重点要确保抗病毒、流感类药品、中药饮片和防护用品的供应,严把药械购进销售关,保障药品合理储存条件,切实按照GSP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三)重拳出击,净化市场。按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分工,加大防控流感类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和购销渠道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加强流感防控工作所需药械的抽验工作,进一步规范药械生产经营行为,严防不法分子借机制假售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药械监管规定、借机制售假劣药械的依法严惩,坚决打击囤积居奇、以次充好等不法行为。
(四)加强值守,及时报告。实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值班电话为6216045。要加强与市局、县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对辖区内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要于24小时内上报市局。要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周密研究应急处置措施,妥善处置应急事件。建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药械监管情况日报告制度,每天17点前报市局药品市场监督科(传真:3155689)。
鱼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佩叶 局长
副组长:陈德山 副局长
王世鑫 副局长
成 员:张 伟 市场监督科科长
张成英 办公室主任
刘宝君 稽查队队长
刘素云 药检所所长
联络员:张伟 王华红 联系电话:6216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