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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监督实施国家和行业药品及药包材标准;

2.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3.依法监督药品、药包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行为规范,贯彻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4.监督实施药品和药包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

5.依法管理和监督特殊管理药品的计划、使用;

6.对生产、经营、使用资格上报材料初审;

7.市场药品广告监管。
市局对口科室:市场监督科、药品管理科、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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